我们为何这样冷漠

几天前,我所在的县城发生了一起火灾,一个当街小吃门店起火,将相邻四个门面和楼上住户都烧了。起火时,街上有很多人围观拍照,却无人救火。记者写了一篇文章,批评围观者冷漠无情。文章后面有各种评论,有支持的,也有反对的。有说是担心液化气爆炸而不敢贸然就近救火,也有说消防设施不全……

但是,我却有不同意见。不能怪人心冷漠,也不能怪消防设施不全。其实最应该深思的,就是当事人的防火意识。人心冷漠是诸多社会因素造成的,单方面责怪没有用。虽然老旧的小店没有置备消防设施,但是相距不到五十米远的超市里有消防设施可以借用。而作为当事人,平时注意消除火灾隐患是最关键的。事发时是白天,据说店里烧着火炼油,可店主却不在当场。“曲突徙薪”的成语大家应该知道,“平时不烧香,急时抱佛脚”的俗语大家也听说过吧!

Img480145657.jpeg

注意预防火灾消除火灾隐患是第一位的,救火是不得已之举。比如,厨房的玻璃推窗我是从来不关的,就是为了防止煤气泄漏而引发火灾和中毒。茶壶、茶杯和碗,通常我都是放在桌子靠中间的位置,就是为了防止不小心碰到摔破了。很多像这样的细节都是我们原本可以做到的,可是却被很多人忽略了。

就像成语“曲突徙薪”中那样,平时劝导和提醒别人一些防火举措时,很多人都很反感。有些顾客在超市里吸烟,我们言语阻止时,遭遇的大多是装聋作哑,甚至怒目相向。很多烟民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,更是喜欢乱扔烟头。有些人可能觉得即使引发火灾,烧的也是别人的财产,不用自己承担后果。安保人员劝阻是有求于自己,对于有求于自己的人,当然是要好好刁难一下。而超市管理人员不敢得罪顾客,只是单方面责怪安保人员不尽职。这就让一些顾客更是有恃无恐,更加任性妄为。

社会的冷漠是有原因的,关键是找到问题的关键,并采取一定的治理方法。以前在公共场所吸烟,没人管,也管不了。现在普及了“二手烟的危害”知识,公共场所禁烟的效果好多了,这就是治理的方法。当大家意识到某些人的行为危害了自己,就会主动去制止。利用大家的力量禁烟,相比单纯靠安保人员劝阻,效果自然要好得多。

老人摔倒了,为何没人扶?不能单方面责怪路人的冷漠无情,还得找原因。其实原因很简单,就是“碰瓷”现象造成的。如果不解决“碰瓷”问题,冷漠的现实是无法改变的。现在社会上很多有钱有势的人肆意欺压穷人,并且嘲笑穷人穷是因为没有能力。试想如果他们遭遇了什么不幸,有没有人愿意去帮他们呢?我穷是我没能力,你有能力自己救自己好了。

抗美援朝战争时,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上战场,跟美军的飞机大炮拼命?因为毛主席的儿子上了战场,而且牺牲在那里。现代社会为什么这样冷漠?因为现代社会是“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优先”,“体制内优先”,“有钱人优先”……遭遇这样的不平等对待,谁不心寒,谁不冷漠?

冷漠就像瘟疫一样,是会传染的。朱元璋为什么那么恨贪官,对待贪官那样冷酷无情?因为他出身贫苦,体会过贪官对待百姓的冷酷无情。以前生女孩的人家,可能遭受了很多奚落和欺凌。他们现在翻身了,嘲笑别人家的穷小子,也是情有可原的。以前我做过洗车工,因为双脚整天泡在水里,一名修车工就嫌我脚臭。现在我不洗车了,常年穿鞋袜,我是不是该嫌修车工身上的油污味呢?

之前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,促销员之间为何经常吵架?其实原因就在于促销行业里完全以业绩论高低,没有销售业绩就会受到人格歧视。其实这些促销员也不在乎那点提成,他们是在为尊严而战斗。市场份额有限,竞争自然就集中到同行之间。行里行外又没有缓解矛盾的意识和机制,就只能发展成内斗了。在这种情势下,管理人员“各打五十大板”的方式,除了增加仇恨,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。

社会冷漠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呢?有一个老板,总是抱怨员工这样没做好那样没做好,甚至怀疑他们偷盗。因此,员工都不干活,他自己忙得不可开交。有一次,我顶了这位老板一句:“你有没有想过,员工为什么要偷你的东西?”这位老板后来就改变了方法,请员工吃了一顿饭,从此再不说员工的闲话。现在员工帮他将日常事务都打理得井井有条,根本不要他动手。老板平常都不在店里,我们也没发现员工有偷盗现象。老板和员工之间的矛盾,就这样圆满解决了。

所以说,冷漠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人们没有或者不想认识冷漠的根本原因。社会弱势群体无力改变冷漠,只能以冷漠对之。上层社会有责任也有权力改变冷漠,但是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点。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,只是他们不愿意去做。就像“曲突徙薪”中那样,哪怕最终事实证明你的提议是对的,他们也不会改变对你的成见。

关注微信公众号.jpg

更多精彩内容,请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!

相关热词搜索: 冷漠 社会

上一篇:阴谋论
下一篇:职场连环计

  • 谋略网 (www.moulue.com.cn) 版权所有 © 2013-2019 皖ICP备13014727号  皖公网安备 34082802000417号
   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,若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来信告之,本站将予删除处理!谢谢!
    QQ:76805046 Q群:29847517 VIP群:271211298 倡导共赢谋略,传播正义能量! 常年法律顾问:刘志勇